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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担保应该怎么操作最好?

发布时间:2023-02-23来源:四川蜀亿成非融资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拖欠工程款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对于中小型分包商来说,这种行为可能会使他们在项目中无利可图,甚至赔钱,或者拖累他们。进一步拖欠无辜工人的工资。


项目资金是承包人进行项目建设的合同价格。在实际工作中,人们通常将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费用统称为项目资金。那么,项目支付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呢?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在项目付款保函规定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应当代表被保证人按照主合同和保函向受益人支付项目付款。保证人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证金额。


其中,违约事故是指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


除预付款外,保函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被保证人应支付的另行约定。


发包人逾期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


建设考虑建设项目的折价或拍卖价格。


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受发包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委托向承包人(以下简称受益人)提供项目付款担保(以下简称担保),被保证人未按照受益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建设合同履行工程付款义务的,由保证人按照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下列担保责任:


1.被保证人因受益人不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其他行为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的;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变更主合同条款并实际履行的;


3.受益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将主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或者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另行约定免除被保证人的部分或者全部义务的,保证人也免除相应的担保责任;


5.因政府政策或命令,被保证人不能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6.受益人和被保证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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